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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國七海文化園區OT暨BOT案評選最優申請人2014/02/11發佈
台北市政府辦理「經國七海文化園區民間自提OT暨BOT案」,已於2014年1月29日評選出財團法人基督教中華信望愛基金會為最優申請人。

財政局表示,本案係為緬懷 蔣故總統經國先生對台灣政治民主與經濟上之貢獻,呈現其生前生活樣貌與樸實風範,規劃於經國先生居住19年之故居「七海寓所」古蹟,以民間自行規劃方式投資興建「經國七海文化園區」,希藉由民間資金與活力,共同推動古蹟保存與活化、興建紀念館(總統圖書館)及提供文化觀光遊憩場所等。

財政局另表示,後續將依招商文件規定與最優申請人財團法人基督教中華信望愛基金會進行議約及簽約作業。本次審核作業順利完成,市府預估可節省七海文化園區興建成本約6.48億元,未來園區完工營運後,亦可延續圓山風景區之自然休憩體驗,接續忠烈祠、台北市立美術館、台北故事館等人文景點,串連成一系列兼具人文與生態面向之文化觀光遊憩路線。

最後,該局表示,透過民間參與投資興建營運方式,有助達成提升市有財產永續經營、促進市有財產使用效率之目標。

【資料來源:mygonews】
都更牛步!老公寓繼續漲,2013北市公寓破2000萬,近900筆2014/02/03發佈
老公寓低公設、土地持份大,占大台北住宅市場三成以上的交易量,有鑑於此,台灣房屋智庫統計2013年雙北公寓交易季變化結果發現,北市公寓平均房價逐季上漲,新北市前三季上漲,第四季些微修正;整體交易量在第二季放大。



數據顯示,2013年北市公寓平均單價每坪50萬元,平均交易坪數28.5坪;新北市公寓平均單價每坪28.5萬,平均交易坪數26.75坪;北市最貴單價公寓頭銜為大安區平均房價為76.9萬/坪,公寓交易量最密集為內湖區,占北市17.02%強;新北市最貴單價公寓由永和區掄元,平均房價為37萬/坪,公寓交易最密集為板橋區,占新北16.02%強。

台灣房屋智庫執行長劉怡蓉表示,若以北市公寓平均交


易坪數28坪為例,大安區公寓平均交易金額約2153萬,一般月薪8萬的家庭,也要不吃不喝22年多;最便宜行政區萬華公寓平均交易金額為994萬,進入門檻相對較低。至於新北市,以平均交易坪數26坪為例,最貴公寓永和區,平均公寓成交價為962萬;新北核心行政區新莊區平均689萬,相對較便宜。

另外,2013年度台北市總價超過二千萬以上的舊公寓有899筆,大安區占了214筆;平均單價破百萬的舊公寓共1


23筆,其中大安區占50筆,足見北市老公寓行情看俏,大安區老公寓最值錢。

劉怡蓉表示,老公寓雖然屋齡舊,但土地持分大,愈老價值愈高。尤其是大安區位於捷運網絡的交匯區,不僅學區好、生活機能佳,還有大安森林公園、國父紀念館等大型休憩場所,所以公寓在大安區是非常搶手的產品。另外,地段最好的大安區,因為土地貴,愈具有都更的題材,不僅可自住也可以出租,都更後每坪單價可翻一倍。

以台北市而言,燙金公寓區為大安區,平均房價為76.9萬,除了地段優勢,信義線通車題材為該區公寓價格支撐,另該區交易熱門樓層為3、4樓,交易占比為24.7%及26.61%,若扣除一樓,最貴的公寓位於通安街151~200號,總價1780萬,每坪單價77.2萬,移轉樓層為4樓。顯見,目前前進公寓市場的消費族群,自住大於投資,置產保值概念強過等待都更增值。

至於新北市燙金公寓區為永和區,平均房價為37萬。劉怡蓉分析,永和區地狹人稠,可開發素地少,但因地理位置與北市又一橋相隔,一站為距,買氣一直居高不下,其中公寓交易以二至四樓最多,若扣除一樓,最貴的公寓位於福和路1~50號,總價950萬,每坪單價50.9萬,移轉樓層為5樓,除了該區有永福橋可方便進入北市,便捷的多線公車系統,以及新北環河快速道路通車,這些多元的交通網絡,使得該區房價表現不俗。

【資料來源:mygonews】
符合實際!內政部「調整」部分地政規費2014/02/03發佈
內政部於2014年1月28日部務會報通過「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權利書狀及申請應用地籍資料規費收費標準」草案,未來地政事務所發給民眾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他項權利證明書,及受理民眾閱覽或申請各項地籍資料謄本時,將按本收費標準收取規費。

內政部表示,「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權利書狀及申請應用地籍資料規費收費標準」是將原有的「土地法第67條及第79條之2規定之書狀費、工本費及閱覽費收費基準表」提升為法規命令,並根據實務作業情形,及依據規費法第11條規定之各項因素斟酌行政成本後,調整部分收費項目名稱及收費金額。

內政部指出,本次調整收費金額主要是將過去按筆數收費之方式,改為按次方式辦理,以降低申請人之負擔,例如申請人申請歸戶查詢自己所有100筆不動產時,原本是以每筆20元計收,不論時間長短,都需繳納2,000元閱覽費,調整後,改以每次10分鐘45元計收,申請人若於10分鐘閱覽完畢,僅需繳納45元。此外,本次也將過去明顯偏低之費用酌予調整以符合實際,例如登記專簿等書件閱覽費,原是按每次20分鐘計收20元,但需登記機關人員陪同閱覽,成本明顯不足,故檢討調整為每次20分鐘計收75元。

內政部表示,收費標準草案後續將依「規費法」之規定,檢送相關成本資料送財政部同意後發布施行,並函請立法院備查。屆時詳細收費內容,將於法規發布時,公告於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www.land.moi.gov.tw),提供各界上網參閱。

【資料來源:mygonews】
房市地雷!3月底前公告第一批「地質敏感區」2014/02/03發佈
行政院長江宜樺2014年1月28日主持「國土保育專案小組辦理情形」專案會議,聽取經濟部、內政部「公告地質敏感區規劃案」報告及農委會「桃園觀音藻礁海岸保育案」報告,其中經濟部已規劃地質敏感區公告時程,預計於2016年底前分5批完成全國地質敏感區公告。目前第一批地質敏感區已於2014年1月20日公告基隆河壺穴和瀑布,其他如濁水溪沖積扇、車籠埔斷層、台北市山坡地及南投縣清境地區等正進行審議,預計於2014年3月底前公告。

經濟部表示,地質法是地質資訊揭露的法規,地質敏感區並不等於災害危險區,土地開發行為應針對地質敏感區特性加強地質調查與評估,採取適當因應措施,以達到保育或防災的目的,並無限制或禁止土地開發的規定。此外,內政部就公告後的土地使用及建築管理配合因應作為,將請各地方政府應就上位區域計畫、土地使用計畫與管制及加強建築安全檢查等事項預為因應辦理。

對於清境地區建築管理,江院長指示,對經南投縣政府通知停止營業的7家未合法登記民宿且屬違章建築部分,請內政部與南投縣政府依法擬定具體處理計畫,並在汛期來臨前依計畫執行,以維護民眾安全。

農委會表示,桃園觀音藻礁保育應該污染防治與保護區保育雙管齊下,在藻礁保護區規劃部分,桃園縣政府將規劃為野生動物保護區,另外,核心區部分再評估劃設自然保留區範圍,包含河口、海洋及濕地生態系等都能一併保護,面積約396公頃。藻礁的存續有賴河口生態的健全,因珊瑚藻能適應河口沉積物較多,河口的沉積物也帶來大量營養鹽,提供養分,因此分區管制部分,包括:

(1)核心區:以新屋溪出海口外側為主,河口的沉積物也帶來大量營養鹽,提供藻礁生態續需要的養分,面積約76公頃,原則禁止任何改變或破壞其原有自然狀態。

(2)緩衝區:位於核心區兩側,以確保核心區不受干擾破壞,並容許有限度維持原土地使用型態所劃分之地區,面積合計約101公頃。

(3)永續利用區:位於緩衝區外側,北至大潭電廠導流堤,南至永安漁港護堤,在無礙自然生態平衡之前提下,容許運用以獲取其文化、教育、學術、經濟等效益所劃分之地區,面積合計約219公頃。

農委會指出,桃園縣政府刻準備加速向農委會提報劃設作業程序,該會於收到藻礁保護區規劃案後,將儘速於1個月內提送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及自然地景審議委員會審議作成決定。

江院長表示,政府重視環境保育,藻礁保育至為重要,應予重視,為符合民眾期待,請相關權責機關儘速研議有效生態環境改善方案,並加速執行及加強查察取締,杜絕藻礁海洋生態再受污染威脅。

行政院指出,江院長2013年11月13日觀賞國片「看見台灣」紀錄片後,就片中所提海灘遭受工業污染及其他國土破壞、環境傷害等行為,表示政府會設法處理這些問題,隨即責成政務副秘書長簡太郎擔任「國土保育專案小組」召集人,邀集相關部會共同解決問題。專案小組自成立迄今,已召開4次會議及辦理5次實地查證,共查證北、中、南、東地區等16個地點。

【資料來源:mygonews】
桃園機場捷運(A1)至(A12)站,維持35分鐘車行時間2014/01/25發佈
高鐵局日前提報環保署有關桃園機場捷運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係因增設車站、車廂尺寸及列車設計速率變更等致與原2004年通過之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不同,依環評法規須辦理相關修正程序,並未影響現階段直達車由台北至桃園機場35分鐘之規劃。

桃園機場捷運於2004年前通過環評,當時規劃之設計時速為80公里,與高鐵局2006年簽訂之機電系統統包合約就行車時速有所差異,爰依法令提出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經高鐵局於施工及設計階段將此差異納入評估考量,檢討確認行車速度差異等造成環境影響之差異不大,並經2014年1月22日環保署第二次專案小組完成審查,後續將依程序送環評大會審查。

依前述簽訂之機電系統統包合約,要求台北車站(A1)至機場第一航廈站(A12)之行車時間需在35分鐘內,其中最大設計時速需可達110公里,最大營運時速需可達100公里。本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係依法辦理,並未涉及合約變更事宜。

【資料來源:mygonews】
適切訂定房屋稅徵收率及合理評定房屋標準價格2014/01/25發佈
財政部為提升地方政府財政自主、落實居住正義及維護租稅公平,已於2014年1月22日發函敦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適切訂定房屋稅徵收率及合理評定房屋標準價格。

財政部說明,房屋稅為地方稅,且各地方之實際情形差異甚大,故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稅稅率及稅基均授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視地方實際情形自行訂定或調整。以住家用房屋為例,除自住房屋稅率一律為房屋現值之1.2%外,其他供住家使用房屋之法定稅率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1.2%,最高不得超過房屋現值2%,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視地方實際情形,在上開法定稅率範圍內訂定房屋稅徵收率;另房屋稅稅基,則以各地方稅稽徵機關按各該直轄市及縣(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所評定之房屋標準價格核計房屋評定現值為準。依上,非自住之住家用房屋應視地方實際情形適切訂定與自住房屋有別之徵收率,方能落實上開規定意旨。

財政部表示,現行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對於自住(法定稅率為1.2%)及非自住之住家用(法定稅率為1.2%~2%)房屋之房屋稅均以1.2%之徵收率課徵,與二者稅率應有別之立法意旨未盡相符;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之房屋構造標準單價、耐用年數及折舊率已沿用30年,除宜蘭縣及福建省連江縣分別於102年及103年酌作調整外,均未作合理調整,致房屋標準價格嚴重偏離實際情形致房屋現值亦隨之偏低,造成房屋稅稅負偏低。此外,以房屋標準價格作為稅基、財產價值或所得之計算基礎者,除房屋稅外,尚有契稅、遺產及贈與稅、所得稅、營業稅及印花稅等,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未能覈實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對稅收影響甚鉅。

為充裕稅收及維護租稅公平,財政部爰函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視地方實際情形,就自住房屋及非自住之住家用房屋訂定差別徵收率,及合理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各該事項之辦理情形,除自2014年度起,將納入「中央對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計畫及預算考核要點」第6點第2款第6目「房屋稅稅收努力程度」,作為中央對直轄市、縣(市)政府增減一般性補助款之考核項目外,自同年度起亦將列為該部對地方稅稽徵機關稽徵業務之考核項目,期提高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配合度並落實執行。

【資料來源:mygonews】
活化國家資產,2013年創造468億總收益2014/01/25發佈
國有財產屬全民資產,財政部國產署為提升國有財產運用效能,增加國家歲入,同時協助帶動地方建設及產業發展,積極活化利用國有公用不動產,對於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以透過招標設定地上權、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開發、標租、與民間合作開發,以及參與都市更新等方式活化運用,並推出指標性開發案件。2013年創造新台幣(下同)468億元總收益,節省公務預算19.94億元,吸引民間投入資金約205億元。

財政部國產署列舉活化運用資產具體績效如下:


一、多元活化運用國有公用不動產,創造230億元收益。

二、招標設定地上權:在政府保有所有權情形下,釋出使用權給民間開發,可活絡經濟,增加就業機會及稅收,永續財源。辦理3批,公告招標49宗土地,標脫22宗,面積4.8公頃,決標權利金72億2,036萬餘元,吸引民間投資約73億元。

三、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開發:配合地方政府及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產業發展需要,依國有財產法第47條等相關法規,引進民間資金,帶動產業發展。102年已與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簽訂契約6案,預估總收益約10.73億元,吸引民間投入約48.56億元資金。另有24案正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洽商合作中。

四、標租:透過公開招標方式,積極辦理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增加民間投資利用國有資產途徑。辦理35次標租,標脫建物16棟、土地77筆,標脫年租金總額622萬0,502元。

五、與民間合作開發國有土地取得政府辦公廳舍:辦理「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及其周邊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得標廠商將興建政府機關辦公廳舍9,047坪、財訓所學員宿舍2,501坪,及辦理現有財訓所結構補強暨外牆裝修,共節省公務預算19.94億元,本部國產署還可收取權利金13.88億元、每年租金約3,100萬元,另可吸引民間投資約61億元。

六、參與都市更新:參與內政部都市更新示範地區6件、民眾申辦之都市更新案79件。

七、指標性開發案件:台北學苑及中崙眷舍招標設定地上權案於2013年11月28日開標結果,決標權利金141億6,800萬元,每年還可收取地租4,636萬餘元,並可吸引民間投資約22億元。空軍總部現址及華光特區開發案正積極辦理規劃作業。

如何善用國家資產,使其能夠點石成金,成為國家永續財政的後盾,乃是國家財政人員重要使命。在新的年度,財政部國產署將更積極透過活化國有資產,創造永續的國庫財政收入,並協助產業發展需要,以貫徹「變產置產、永續財源」的政策目標。

【資料來源:mygonews】
精華土地!北市中山區長春段地上權案 2/24截止投標2014/01/25發佈
台北市政府財政局辦理之「台北市中山區長春段一小段782地號等6筆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已於2013年12月31日公告徵求民間投資人參與投標,訂於2014年2月24日下午5時截止投標。

台北市政府財政局表示,本案土地面積9,081.48平方公尺(約2,747坪),2014年土地公告現值總計約26.78億元,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商業區(特),建蔽率45%,容積率250%,基地坐落於北市南京東路三段及復興北路口西北側,捷運文湖線南京東路站附近,位處台北市中心區之復興南京辦公商圈,且具備雙捷運(文湖線及松山線)交會之交通優勢。

財政局表示,本基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開發,未來得標人可依都市計畫規定開發購物、辦公、旅館、餐廳等複合使用之商業設施。北市府期望本開發案除可引進民間投資以挹注市庫收入,充作市政建設財源外,並可促進公有閒置土地活化再利用、提升使用效率、促進產業經濟發展及增加就業機會。

財政局另表示,本案地上權存續期間為70年,權利金底價為56億8,000萬元,屆時將由投標人進行權利金競價,以投標權利金最高者為得標人,權利金共分三期繳納,另每年土地租金依當期公告地價總值5%繳交。



【資料來源:mygonews】
新北捷運建設依法自辦才能主導與實現建設2014/01/18發佈
新北市政府表示,國內捷運建設係依中央所訂大眾捷運法及相關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辦理,目前三環三線皆依法按程序辦理,並皆爭取到中央核定建設甚或在相關工程內整合預留捷運主體工程需求與介面,已達實質階段性成果,同時,2014年新北市政府也編列設計與工程經費相繼展開實質建設。

地方建設惟有自行規劃,才能依據地方需求與發展,整合各項建設介面,創造市民與新北市最大效益,並加速建設之推動。中央推動須考量各地方政府捷運建設之衡平性,另中央主辦建設須負擔全部建設經費,於現行財政困窘下,新北捷運建設如全由中央規劃,其需求及期程將未符地方與市民期待。

新北市政府嚴正駁斥有關「建設台北捷運路網所創造的獲利都歸台北市」之不實言論,台北都會區捷運建設早期係以台北市為中心呈幅射規劃,目前營運中之捷運多屬早期規劃與建設之捷運,並由台北捷運公司營運, 捷運公司股權係依出資比例概算,新北市亦為台北捷運公司股東,每年皆依股東權益分配實質收益,同時本市捷運建設所帶來對於市民通行便利、房地增值、地區發展等正面效益。

現行大台北都會區雙北雙核心都會發展驅勢,未來捷運建設將以新北市為推動重點,為主導及加速捷運建設,新北市政府已於2013年1月1日正式成立捷運工程處,透過專責單位加速推動市境內各捷運建設計畫,另建置「新北市軌道建設發展基金」,專款專用,透過場站開發效益及票箱收入挹注,可讓預算更有效利用。

在新北市政府全力推動下,綜合規劃階段捷運路線如三鶯線、安坑線及汐止民生線等,已完成階段性成果,2014年初將提送中央審議,可望進入先期工程施工。新北市政府秉持決心積極建設三環三線,實現完善都市捷運路網,提供市民便利運輸環境,絕不辜負市民期待。



【資料來源:mygonews】
內政部將配套修正地政士登錄房價限期改正天數2014/01/18發佈
有關2014年1月16日地政士法第51條之1修法通過,未來地政士登錄房價有誤,只要在期限內修正就不會受罰,造成實價登錄制度門戶洞開疑慮。內政部對此表示,將請地方政府加強查核申報登錄資訊,並規劃縮短限期改正天數等配套措施,以確保資訊正確性。

內政部表示,2011年12月13日修正通過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及平均地權條例三法,均有買賣案件應分別由地政士、經紀業及權利人申報登錄規定,為避免重複登錄並借重地政士之專業,故就買賣案件規範申報登錄順序,以地政士為應申報登錄之第一順位,其次為經紀業,未委託者方為權利人。

內政部指出,地政士法第51條之1立法之初,考量業者專業性優於權利人及資料正確性之重要,故規定如有違反實價申報登錄規定之情事,即應逕予處罰,僅對於權利人給予限期改正之機會。本次條文修正後,未來對於申報登錄不實部分,恐須耗費大量人力及行政資源進行實地查核。為因應後續效應內政部已於2014年1月15日邀集公平交易委員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法務部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進行相關配套措施之研議,以避免延宕揭露時程,並減輕法案修正之衝擊。

內政部表示,未來除將請地方政府加強查核申報登錄資訊,確保資訊之正確性外,對於部分異於市場正常行情之資訊,亦將依規定予以篩選,並列為優先查核案件。此外,也規劃檢討修正「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查詢收費辦法」,將限期改正天數由15天改為7天,縮短其得改正之時日,當然也會加強辦理講習訓練,提升地政士之法治教育。

根據內政部統計,「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自前2012年10月16日開放民眾查詢交易案件登錄資訊至今,可供查詢之成交案件資料累計已有56萬4千餘件,網站訪客亦超過2,845萬人次,制度上路一年多來實價查詢系統相當穩定。

內政部強調,絕大多數的地政士都是相當遵守法律及職業道德,應不致於濫用得限期改正之機會藉機先申報不實資訊。讓網站繼續提供正確資訊發揮功能並具公信力,是內政部努力之目標,內政部將會同地方政府持續督導地政士業務,藉由獎懲機制提升服務品質,並適時揭露受獎懲地政士之資訊,以更健全實價登錄制度及地政士業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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